公司分立作為一種法律行為,分立成功必然要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主要有: 1.公司主體的變化,涉及公司的解散、變更和新設。在新設分立形式中,原公司解散,新公司設立。在派生分立形式中,原公司存續(xù),但主體因股東、注冊資本等發(fā)生變化而必須進行變更,新公司設立。 2.股東身份及持股額的變化。由于公司的“一分為二”或“一分為多”,股東的身份也可能隨之發(fā)生變化,即由原公司的股東變成了新公司的股東。就留在原公司的股東而言,雖然股東身份沒有變化,但在原公司的持股份額卻可能發(fā)生變化。由于公司分立一分立,原公司承受的債權債務也將因分割而變化成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的債權債務。 【法律依據(jù)】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guī)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