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糾正一個很多創(chuàng)業(yè)者的誤區(qū),公司注冊資本并非認繳越多越好,有時候存在的潛在法律風險更大。認繳制下公司股東的出資義務只是暫緩繳納,而不是永久免除,在公司經(jīng)營發(fā)生重大變化時,公司包括債權人均可要求公司股東繳納認繳未實繳部分的出資,用于清償公司債務。 明白了吧,即使改實繳為認繳,股東出資不實,仍需承擔相應責任。因此,了解股東出資不實的法律后果,對股東意義重大,認繳不能任性! 一、出資不實可能需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先看不利的方面。 在公司無法清償債務時,公司的債權人有權要求股東在未出資范圍內(nèi)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當然,這個責任的前提是公司財產(chǎn)不足以清償所欠債務,即應當優(yōu)先以公司已有財產(chǎn)清償債務,在公司財產(chǎn)不足清償,才由出資不足股東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二、股東資格未被解除前,股東出資不足或未出資并不影響知情權的行使 公司其他股東不能以股東出資不實為由排除該股東的知情權,包括查閱、復制公司財務報表等文件。 三、股東出資不實并不會影響股權轉(zhuǎn)讓的效力 股權轉(zhuǎn)讓合同是否有效,取決于是否存在合同無效的情形,不會因為股東出資不實而無效。 四、股權轉(zhuǎn)讓后,股權出資不實的責任由誰承擔 司法實踐中已有判例表明,股東無法通過轉(zhuǎn)讓股權的方式來逃避補足出資的責任,股權受讓方無須承擔補足責任,而應當由轉(zhuǎn)讓的股東承擔補足出資的責任。 五、驗資報告的重要性不可忽視 提醒一個保護策略。 雖然公司法已取消出資的驗資程序,但一份真實準確的驗資報告可反映出股東實繳資本情況,一旦公司資不抵債,已實繳出資的股東可憑借驗資報告減輕或免除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