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稅計算公式與計算方法 1.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扣除其他允許扣除的項目后的余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預扣預繳環(huán)節(jié),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 2.應預扣預繳稅額計算公式: 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收入-800) 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收入×(1-20%) 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 二、案例講解 小楊有一個發(fā)明專利,2023年1月和2月因為該專利分別獲得兩次特許權使用費,金額分別是3300元和15000元,請問小楊1月和2月個稅分別需要預扣多少元? 1.1月收入3300<4000,應預扣預繳稅額=(每次收入-800)=3300-800=2500元 應納稅額 = 2500×20% = 500元 2.2月收入15000>4000,應預扣預繳稅額=每次收入×(1-20%)=15000×(1-20%)=12000元 應納稅額 = 12000×20% = 2400元 三、說明 對于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上個稅計算是每次或是每月的預扣。由于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已經(jīng)并入綜合所得,每年3-6月份還將根據(jù)綜合所得稅率表進行個稅匯算,對于綜合所得年收入低于20萬有可能會退稅,綜合所得年收入高于40萬有可能會補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