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是什么意思 反擔保又可稱為求償擔保,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是指為保障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后對債務人的追償權的實現(xiàn)而設定的擔保。 反擔保是相對于擔保而言并在既存本擔保關系的基礎上設立的。作為反擔保的對稱并為反擔保設定的前提和基礎的本擔保,是指并僅限于“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擔�!�,而債務人自己向債權人提供的擔保則不在其列。因為債務人自己充當擔保人時,不存在可期待的追償權,自亦無從為其設立反擔保。 在本擔保中,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第三人,在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須依合同約定及法律規(guī)定承擔擔保責任,以自己的財產(chǎn)代為債務之清償。代償債務后,該擔保人即成為債務人的新債權人,就其代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shù)膫鶆�,有權向債務人追償�?/div> 反擔保目的是確保第三人追償權的實現(xiàn)。我國《擔保法》第4條規(guī)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guī)定�!� 反擔保的成立的條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才能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二是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zhì)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四是須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擔保應采用書面形式,依法需辦理登記或移交占有的,應辦理登記或轉(zhuǎn)交占有手續(xù)。 反擔保的意義與作用 從本質(zhì)上講,反擔保也是擔保,故其同樣具有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實現(xiàn)、維護交易安全的作用。 作為擔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種特殊形態(tài),反擔保的具體作用與意義表現(xiàn)在三個方面: 第一,反擔保是維護擔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將來可能發(fā)生的追償權實現(xiàn)的有效措施。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 第二,反擔保有助于本擔保關系的設立。謹慎的第三人在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尤其是在擔保人與債務并無緊密的利益關系或隸屬關系且對其承擔擔保責任后追償權能否實現(xiàn)懷有疑慮的情況下,往往會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這時,有無反擔保措施,即直接影響到本擔保的設定,若無反擔保,第三人可能因慮及自身利益而拒絕為債務人提供擔�!,F(xiàn)實生活中,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擔保時,幾乎無例外地要求有反擔保,其他擔保人為減免風險而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的情況也日漸增多。 第三,反擔保能夠作為一種調(diào)濟手段,根據(jù)情況和需要與本擔保精微地結合,為復雜情況下?lián)jP系的建立提供便利�,F(xiàn)實生活中,時常會因某種特殊情況或出于特殊的考慮,使得某一擔保的直接設定遇到一些困難或障礙,這時,即可利用反擔保方式以作迂回,并使其與適當?shù)谋緭O嗦?lián)結,從而化解困難、克服障礙。 例如債務人自己有財產(chǎn)可供抵押、質(zhì)押的,一般可直接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盡管這種物的擔保較為可靠,但債權人出于以下某種考慮也可能不愿接受: (1)希望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時能夠便捷地從保證人處獲得金錢償付; (2)避免抵押物登記或質(zhì)押物運輸、保管等方面的麻煩; (3)擔擾擔保物日后處理不便,而折價給自己又無使用價值等。 在這種情況下,即需要由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其滿意的保證擔保,再由債務人向保證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與本擔保恰當搭配、榫合聯(lián)結以滿足當事人的各種需要、維系交易安全并避免擔保之風險。 可見,反擔保的設定,固然為本不算簡單的債權債務關系及擔保關系又增加了若干鏈條與環(huán)節(jié),使得有關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更為復雜,但反擔保決非主觀臆造的徒勞無益的繁瑣機制,而是現(xiàn)實經(jīng)濟生活的客觀需要在法律上的反映。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反擔保是什么意思的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