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合公司、資合公司與中間公司之間有什么區(qū)別 人合公司,又稱人的公司,指公司商事活動以股東個人信用為基礎的公司。人合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交易伙伴也重視股東個人的信用和魅力而非公司自身的資本和資產信用。羅馬法有諺,“吾友之友非吾友也”。投資者在選擇投資伙伴或吸納新股東時往往苛求彼此的品德、人際關系與資信狀況。人合公司容易變成親朋好友的“俱樂部”,成為“家族公司”。因此,人合公司可稱為個人主義的公司。 資合公司,又稱物的公司,指公司商事活動以公司資本和資產信用為基礎的公司。我國《公司法》規(guī)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即屬此類。股東均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因此,交易伙伴對債務人公司的資本和資產信用的關注度勝過股東個人信用。股東加盟公司時也不苛求其他股東的資信和品德狀況。結果,資合公司容易變成海納百川的資本“俱樂部”,甚至成長為上市公司。因此,資合公司可稱為團體主義的公司。 中間公司,又稱折衷公司或人合兼資合公司,指公司商事活動兼以公司資本和股東信用為基礎的公司,即兩合公司或有限合伙企業(yè)。 如果說普通合伙企業(yè)(無限公司)屬典型的人合公司,上市公司屬典型的資合公司,有限合伙企業(yè)(兩合公司)、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則處于兩極之間。從普通合伙企業(yè)(無限公司)至有限合伙企業(yè)(兩合公司)、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投資者人合色彩依次淡化,公司資合色彩依次增強。雖然資合色彩濃淡有別,但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都可納入資合公司的范疇。當然,有限責任公司也具有一定程度的人合性,只不過人合性色彩遜于有限合伙企業(yè)(兩合公司)而已。 資合公司與人合公司的區(qū)別在于,資合公司為資本之聯(lián)合,人合公司乃為投資者個人之聯(lián)合。資合公司的信用基礎在于公司信用,公司信用又依賴于公司資本資產之強弱。為鞏固公司資本信用,維護交易安全,公司法發(fā)展出了一套復雜精制的資本制度,如資本確定原則、資本維持原則、資本不變原則、法定最低注冊資本原則。而人合公司的信用基礎在于股東的信用,立法者無法、也不必孜孜追求公司資本之健全、公司資產之充實。即使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公司債權人亦可直接追索股東的個人責任。因此,人合公司股東的出資形式多種多樣,不拘泥于資合公司股東的出資形式。由于人合公司的債權人重視股東個人的債務清償責任與股東的財產信用狀況,人合公司堪稱“個體商人的復合體”。 人合公司、資合公司與中間公司的劃分實益在于,立法者在設計公司法規(guī)則時,應著眼于強化資合公司與中間公司的資本信用,而不宜苛求人合公司的資本信用;債權人在與人合公司發(fā)生交易關系時,應更加關注公司股東(而非人合公司自身)的信用度與債務清償能力。人合公司制度的設計本意是減少人合公司的違約概率,提高債權人的獲償機會。但人合公司的制度設計本身有時反而制造了債權人的不安全感。因為,人合公司股東的信用與債務清償能力并非堅如磐石。當人合公司及其股東的信用與債務清償能力都不可企及時,交易安全就會遭受威脅。無可奈何的債權人要么選擇不與人合公司締結商事關系,要么積極尋求債權擔保等自我保護手段�?傮w說來,除非人合公司股東的信用與償債能力殷實可靠,債權人寧愿選擇信賴資合公司。 由于人合公司的股東投資風險大,債權人對人合公司及其股東信用往往存在合理懷疑,因此除非股東的信用和魅力足以獲得債權人信任,人合公司的競爭力與生命力遠遜于資合公司。人合公司的任何性色彩較強,公司經營可能存在“人存業(yè)舉、人亡業(yè)息”的人治現象,股東的變化和更迭直接影響公司的興衰。而資合公司既容易實現股東群體與經營者群體的適當分離,也容易在股東之間形成理性、科學的利益平衡機制。當然,人合公司也并非一無是處。人合公司會給投資者帶來共同參與公司決策、管理和控制的機會,也會給債權人帶來公司背后股東擔保公司債務的承諾。倘若人合公司的股東博得交易伙伴的信賴,即使公司資本基礎薄弱,也有可能獲得商業(yè)機會。究竟利弊何在,乃股東和債權人的市場選擇和契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