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含義是(版權),也就是復制權。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于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那么,商標注冊申請后還需要申請著作權嗎,怎樣證明著作權權屬? 申請商標前是否需要登記著作權? 從知識產權保護的角度來講,商標是有必要申請版權登記注冊的,尤其是與內容相關的商標。 商標注冊成功之后,只代表了商標所有人在商標使用方面會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與成功注冊的商標相關的名稱、內容如果涉及到版權的,如果沒有進行版權登記,容易被他人非法使用,不方便維權;及時對與商標相關的內容進行版權登記,有利于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保障體系;對成功注冊的商標進行版權登記有利于提升知識產權的價值。所以說,成功注冊商標之后,及時申請版權登記對于自身的知識產權是有好處的。 我國《商標法》規(guī)定,如果別人用你的作品進行商標注冊,那么我們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在條件充足的情況下,建議將商標申請注冊后同時進行版權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補充: 其實,證明著作權權屬也很簡單,例如:委托設計合同,設計草稿等,但最直接的證明是著作權登記證。對于精心設計已經構成作品的商標來說,注冊申請前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要做好著作權登記工作。 這樣,當發(fā)生他人在后抄襲商標情形時,就能夠以適格的著作權權利人提出異議或無效宣告申請。如此,事情就容易多了,商標注冊權利人也省去了后續(xù)的諸多麻煩。 著作權作為《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中所保護的在先權利之一,保護力度卻是相當大。因為不考慮商品情形,等于在所有商品和服務上都給予了保護,這個力度在某種程度上甚至超過了對馳名商標的保護。所以提前進行商標的著作權保護非常重要。 等發(fā)現別人抄襲了自己的商標圖形并注冊在其他商品上時,只能提供出在先的商標注冊證來證明享有著作權。 而商評委和法院一般認為商標注冊證只能證明享有商標權,不能證明著作權的歸屬。 這樣,在先商標所有人常常不能證明自己是著作權權利人。不是權利人就不能主張該項權利更談不到保護的問題。然后就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建立起來的商標圖形被別人輕而易舉的進行商標注冊和使用。 |